lanmao20000 发表于 2024-5-7 14:13 全显示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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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楼主分享大作。 鄙人也是虐文爱好者,非常喜欢这部作品。不过还是略微短了哈哈,收尾有点着急。其实是有点不平衡,前面写的非常好,到了后面的酷刑这里感觉有点草草收场,感觉一下子就导致女主死亡简直是浪费了,就算不留着长期虐待,就是打算一天弄死,用刑种类也太少了。顺便说,既然提到了女主的脚,使用方式也太粗暴了。至少要在老虎凳上把她的脚心抽烂,用拶子夹烂她的脚趾,往脚趾甲里插竹签才行啊。哈哈一点个人爱好方家见笑 另外有一个小地方,“他整整烧了20秒之后才关掉打火机,我的脚心几乎被他烧穿,脚背都被烤起了几个淡黄色的水泡……”这里鄙人觉得写得太随意了,烤肉串都要烤十分钟,人的脚不可能20秒就被烧穿,这点时间打火机那么点儿火也就能烧烂她脚心的皮肤。一点儿愚见请作者海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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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nmao20000 发表于 2024-5-7 23:12 全显示 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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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4楼 的帖子 “人的血肉可不是烤肉串”这句话缺乏逻辑,实际上人的血肉从生物角度讲同猪牛羊肉区别不大,而且由于是活的,含水量还要更高一些,也就是说更加耐烧“神经烧坏”和文中所谓的“烧透”是两码事,肢体严重烧伤后,躯体会倾向于放弃这部分肢体而保住核心,截肢是正常手术操作,但这跟其被烧透是两码事。像文中描述的“从脚心烧20秒,脚肉被烧透,脚背出现水泡”是不可能的。 防风打火机大家都玩过,也不小心被烧过,虽然只是瞬间,但造成的伤害确实不大。这里说的像火焰喷射器似的。 再说第二个问题,这其实构不成什么问题,是鄙人对作者的吹毛求疵,求全责备了,请大量海涵。当然从逻辑上说失血过多是会死的,我的意思就是说,既然有“注射会使其乳房加倍疼痛”的这么好玩东西,而且顾耀华擂台上又表现出了比较好的武功,那么没有必要采用“切开她的乳房”这种粗暴的破坏手法,以至于死得很快,似乎顾耀华在擂台上帮助郑功名灭口似的 当然一点小问题不影响大局,还是期待作者其他精彩的作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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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nmao20000 发表于 2024-5-8 10:58 全显示 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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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6楼 的帖子 我的意思就是我被防风打火机烧过,虽然烧的时间很短,但伤害确实是极其轻微的,抹一次烧伤膏就好了。防风打火机确实比一般的打火机厉害,但它的火焰1300度,不是说他能瞬间把人的脚加热到1300度。我恰恰理解您“温度穿透了血肉”的意思,并且指出这是不可能的。 可以了解一下达到水泡程度烫伤的水温,一般来说需要44度数个小时,80度1分钟或者95度1秒。要让脚背起水泡,脚背必须达到这个温度。 随便做一个小试验即可。由于人体的比热容略低于水,可以用水来模拟。一小杯水,5厘米高,(模仿女主脚的厚度)装在不锈钢(或玻璃)杯子里,用防风打火机从底下烧一下试试,看多少秒可以使顶部的水达到90摄氏度。 并且实际上,水有对流,而人的脚对流不是主要的,加热人的脚比水更困难一些。 闲言碎语楼主海涵,一点小问题不足挂齿。并且在本文中,也没有明确指出其使用的是防风打火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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